唐山市地震局设办公室、监测预报处、震害防御处、应急管理处。下属事业单位:唐山抗震纪念馆。
1、办公室
负责机关工作的综合、协调及行政管理;文印、收发、重要文件起草及信息反馈;人事及机构编制管理;财务、劳资及统计;安全、保密和档案管理;干部考核、纪检与监察;计划生育、老干部和后勤保障。
责任人:郑湘军 电话:2822025。
2、监测预报处
负责贯彻落监测预报工作的法令、条例及行业标准;编制全市监测预报经费计划;地震监测台网的建设管理和观测环境保护;地震台网监测预报管理;参与地震现场考察和地震应急;承担综合分析预报,提供震情信息和震后震情发展趋势预测;开展地震科技研究,提高地震预报的准确程度。
责任人:尹宝军 电话:2820845。
3、 震害防御处
负责宣传、贯彻执行国家防震减灾方针政策、法律、法规;会同有关部门拟定全市防震减灾规划和年度计划;制定本市、市地震局《破坏性地震应急预案》及综合防御措施;审定各县(市)、区、市直有关单位《地震应急预案》,并检查、监督落实;审定市及市以下建设工程项目建设场地的抗震设防标准和管理地震安全性评价工作;组织地震现场考察;负责震害预测和震灾评估工作;参与制订地震灾区重建规划;指导县(市)、区综合防震减灾工作;开展国内外地震科技合作交流;地震遗址的管理、维护。
责任人:赵硕 电话:2833935。
4、应急管理处
负责全市地震紧急救援工作体系建设工作。依法管理全市地震应急工作;制定本市、市地震局《破坏性地震应急预案》及综合防御措施;审定各县(市)、区、市直有关单位《地震应急预案》,并检查、监督落实;负责应急避难场所和地震救援支援者队伍建设;负责组织地震应急演练、地震应急技术系统建设和管理工作(包括地震应急指挥、测震、震害快速评估技术系统);负责震情值班;承担应急期内或破坏性地震发生后的情况上报和面向公众的震情解释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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