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山市地震局科学发展观学习教育活动
案例剖析阶段实施方案
为推动科学发展观学习教育活动深入开展,更好地实现“为民、务实、清廉”的作风转变,确保案例剖析阶段达到预期目的,取得实际效果,根据学习提高阶段、对照检查阶段开展情况和案例剖析阶段的实际需要,现提出案例剖析阶段工作安排如下: 一、时间安排:6月28日至7月28日 二、目标要求:紧密围绕“如何落实科学发展观,建设科学发展示范区”这个主题,领导干部按照“为民、务实、清廉”的总体要求,选择所属一个单位或项目进行深入调研,撰写案例剖析专题报告,为全市制定科学发展示范区建设规划提供可行性参考依据。专题报告要站在全市建设科学发展示范区的高度,认真分析现状,深入研究存在问题,提出如何实现科学发展的一套相对的完整具体目标、发展路径和实施措施,详细阐明该项目是从哪个方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对建设科学发展示范区有什么重要意义,通过撰写理论性强、实践性强的案例剖析专题报告,充分反映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思想作风和工作作风的转变。 三、方法内容 案例剖析阶段共划分2个层面展开: 1、领导班子和处室负责人进行项目案例剖析:副县以上领导干部和处、室、馆主要负责同志围绕“如何落实科学发展观,建设科学发展示范区”这个主题,结合工作实际,选择一个下属单位或一个代表性强、影响范围广、示范带动作用显著的课题项目进行案例剖析,并写出案例剖析专题报告。报局科学发展观学习教育活动办公室,汇集成册备案并上报市督导组。(文字与电子材料同报) 2、普通党员、干部为科学发展示范区建设献计献策:普通党员、干部可根据本岗位实际情况和全市科学发展示范区建设的需要,提出合理化建议。以党支部为单位对合理化建议进行整理,形成《献计献策专题报告》,并报科学发展观学习教育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汇集成册备案。 四、督导工作 局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开展督导。重点督导检查案例剖析专题报告是否从本地本部门实际出发,有较强针对性和可操作性,达到落实科学发展观、走科学发展之路、建设科学发展示范区的要求。 五、阶段总结 7月25日前,领导干部和中层干部及普通党员干部要完成案例剖析专题报告或献计献策材料,报局科学发展观学习教育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学习教育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做出阶段工作总结上报市督导组。
2007年6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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