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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开展2009年度“7.28”防震减灾宣传周活动的通知 |
| 2009-5-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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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地震主管部门:
为做好今年“7•28”防震减灾宣传周各项活动,完成好各项宣传任务,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宣传主题
继续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弘扬唐山、汶川抗震救灾伟大精神,大力宣传我市防震减灾工作成就,共同迎接中华人民共和国华诞六十周年的到来。
二、主要宣传内容
各县(市)区地震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充分利用媒体、网络等手段,紧密结合国庆六十周年宣传主旋律开展好各项宣传活动。
(一)在前一阶段《防震减灾法》和5•12防灾减灾日宣传活动的基础上,继续深化各项法制宣传和科普宣传。
(二)以国庆六十周年为契机,认真总结本地区、本单位防震减灾工作成果,利用各种渠道广泛开展宣传,加强社会公众对防震减灾工作的了解。
(三)结合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针对本单位防震减灾宣传工作要求找差距,查不足,制定专项发展规划和整改措施。
(四)强化防震减灾知识“五进”宣传各项活动,集中开展面向学校、社区、企业、机关和农村的防震减灾知识宣传,注重地震科普知识的普及。
三、有关要求
宣传总结请于8月15日前报市地震局震害防御处。
联系人:侯佳琦
联系电话:13102651519 2801520
电子邮箱:tsdzj@163.co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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