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项名称
建设工程抗震设防要求核准
事项类型
行政许可事项
流程概述
申请—受理—决定
所需填写的表单
建设单位申请书
审批
步骤
步骤一
环节名称
申请
办理部门
地震局窗口
办理人及
职 务
A:张学文(首席代表)
B:赵冰洁
办理时限
材料齐全,即时受理申请
提请材料及份数(份数必须填)
1、带规划设计条件红线图1份;
2、建设单位申请书1份;
3、完成地震安全性评价报告的,携报告1份;
4、地质灾害评估报告1份;
5、岩土工程勘察报告1份;
6、有断裂带区域,需提供物探报告1份。
步骤二
受理
B:张学文
1、核实申请材料,不需要开展现场工作的,材料齐全,3个工作日审批完毕;
2、需要开展工作的,建设单位须在以下时限内开展工作(该时限不计入审批承诺时限),材料齐全,3个工作日审批完毕:
a、需现场踏勘的,组织现场踏勘(1日)
b、需进行工程建设场地活断层探测的,由建设单位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勘察单位开展浅层地震勘探等工作(10日)
c、需进行工程建设场地地震安全性评价的,由建设单位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安评单位开展地震安全性评价(60日)
步骤三
决定
A、准予→颁发批准文件→窗口送达(1日)
B、不准予→说明理由,告知申请人可以到唐山市人民政府或河北省地震局申请行政复议,或向法院直接提起行政诉讼→窗口送达(1日)
需要打印的材料
建设工程抗震设防要求审批意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