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2月7日 星期二  网站地图  设为首页  联系我们
滚动播报
政务公开
职能介绍
领导分工
职能介绍
机构设置
唐山地震遗址纪念公园
监测预报处
震害防御处
应急管理处
计划财务处
办公室
唐山抗震纪念馆
行政流程
行政审批流程图
职权目录
行政职权目录
行政许可
建设工程抗震设防要求施工图...
地震监测环境设施和地震观测...
唐山市地震局公告(2010)
建设工程抗震设防要求专项验收
唐山市地震局公告(2009)
建设工程抗震设防要求审批程...
地震监测设施和地震观测环境...
关于加强地震安全性评价工作...
抗震设防要求核准
地震监测设施和地震环境保护...
唐山市地震局公告(2008)
唐山市地震局公告(2007)
唐山市地震局公告(2006)
唐山市地震局公告(2005)
唐山市地震局公告(2004)
唐山市地震局公告(2003)
唐山市地震局公告(2002)
表格下载
建设工程抗震设防要求审批责...
建设工程场地抗震设防要求审...
建设工程场地抗震设防要求审...
行政处罚
地震监测环境和地震遗址保护
地震安全性评价管理
抗震设防管理
行政监督
地震安全性评价监督管理
地震监测监督管理
建设工程抗震设防要求监督管理
行政执法
唐山市地震局行政许可事项管...
唐山市地震行政审批过错责任...
唐山市地震局依法行政暂行规定
行政许可 > 关于加强地震安全性评价工作程序管理的通知

县(市)区科技局、地震办、各地震安全性评价单位:
    为贯彻落实冀震函[2009]6号、唐政发[2009]10号文件和市委、市政府关于优化发展环境,提高审批效率的要求,市地震局现对地震安全性评价工作报批和送审程序予以规范。请有关单位遵照执行。
    1、从事地震安全性评价单位必须具备资质证书并实行备案制度。新进入唐山市从事地震安全性评价工作的单位,必须先到市地震局进行备案,备案合格后,发入唐许可证书,方可从事地震安全性评价工作,市地震局负责通报给各县(市)区地震工作主管部门。已在唐山市开展过地震安全性评价的单位,每年1月份要到市地震局年检,逾期不予年检的或不合格的,将自动取消在唐山市从事地震安全性评价资格,并在媒体公示。
    2、从事地震安全性评价工作单位,根据市地震局向项目业主出具《唐山市地震安全性评价通知》确定的评价级别,开展地震安全性评价工作。
    3、地震安全性评价单位完成报告编制后,到市地震局履行送审手续:
    ①地震安全性评价单位填写《河北省工程场地地震安全评价报告评定申请表》;
    ②地震安全评价单位提供以下文件资料:
    Ⅰ、开展地震安全性评价工作合同书复印件;
    Ⅱ、需要开展现场工作的钻孔资料、土样送审资料、附检测单位公章的土样数据;
    Ⅲ、唐山市地震安全性评价通知单。
    ③市地震局在《河北省工程场地地震安全评价报告评定申请表》签署送审意见。
    4、没有市地震局签署送审意见的送审报告,河北省地震局将不予评审。
    5、完成地震安全性评价报告的建设工程,其设防水平以市地震局审批意见为准。
    6、违反上述规定并私自在唐山市开展地震安全性评价工作单位,一经查出,将禁止其在唐山市开展地震安全性评价工作,并上报给河北省地震局和政府有关部门。
    7、本通知自下发之日起执行,政府有新规定另行通知。
    附:地震安全性评价报告送审流程图
    联系人:唐山市行政服务中心地震局窗口   张学文
    电  话:13831517326 0315-2737945 0315-2839635
                            

 

                                                                      二○○九年六月三十日

下载附件

网站首页 |  政务公开 |  通知公告 |  震情信息 |  法律法规 |  综合信息 |  监测预报 |  震害防御 |  应急救援 |  机关党建 |  党风廉政 |  地震科技 |  网上视频
Copyright © 2010 www.tseq.gov.cn 版权所有 唐山防震减灾信息网 未经授权请勿转载
唐山市地震局主办  冀ICP备05021065号  技术支持:北京光蓝网络科技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