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项名称
建设工程抗震设防要求专项验收
事项类型
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
流程概述
申请—受理—决定
所需填写的表单
《建设工程抗震设防专项验收申请书》4份;建设工程竣工图1套 电子光盘1套
审批
步骤
步骤一
环节名称
申请
办理部门
地震局窗口
办理人及
职 务
A:张学文(首席代表)
B:王海英
办理时限
材料齐全,即时受理申请
提请材料及份数(份数必须填)
1、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代码证复印件
2、《河北省建设工程抗震设防要求审批意见书》1份
3、《河北省建设工程抗震设防要求确认书》1份
4、《建设工程抗震设防专项验收申请书》4份
5、建设工程竣工图1套 电子光盘1套
步骤二
受理
1、核实申请材料,不需要开展抗震性能鉴定的,材料齐全,3个工作日审批完毕;
2、需要开展建筑物抗震结构图纸审查的,由建设单位将图纸送审到有资质单位进行审查,并出具审查报告(20日,不计入审批时限),申报材料齐全,3个工作日办理完毕;
3、需要开展建筑物抗震性能鉴定的,由建设单位委托有资质单位开展建筑物抗震性能鉴定,并出具鉴定报告(30日,不计入审批时限),申报材料齐全,3个工作日办理完毕。
步骤三
决定
A、准予→颁发批准文件→窗口送达(1日)
B、不准予→说明理由,告知申请人可以到唐山市人民政府或河北省地震局申请行政复议,或向法院直接提起行政诉讼→窗口送达(1日)
需要打印的材料
建设工程抗震设防专项验收合格意见书